上海科技大学本科培养基本原则之一是体现素质教育理念,强调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融合,贯穿本科教育全过程,致力于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通识教育在培养学生具备“立志、成才、报国、裕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科学技术背景、敏锐的创新创业意识、基于理解和认同的中国情怀、基于交流和尊重的全球视野,成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包括科研型人才、管理型人才和创业型人才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完善通识教育体系,2017年上半年征集了一批通识选修课,教学效果良好,充实了我校课程资源。现继续征集通识选修课(含外文课程),入选课程开设学期拟定为2017—2018学年第二、三学期(2018春、暑学期),通知如下:
一、征集课程范围
申请人(或单位)可根据课程范围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提交课程申请。课程属于本科培养方案中人文社科艺术类选修课模块,征集课程范围如下:
课程主题 (名称可细化) | 说明(或建议开设课程) | 备注 |
文学欣赏与艺术审美类 | 文学修养类,如中外文学经典等 | 选修课 |
人文地理类 | ||
哲学思辨与沟通交流类 | 哲学思想类 | |
逻辑与思辨类 | ||
第二外语,如德语、法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等,面向零基础学生讲授(也可设计从入门到中高级系列课程) | ||
全英文人文社科类(非语言类)通识课 | ||
社会文明与公民素质类 | 国际关系与政治外交类 | |
新闻与传播类 | ||
跨文化交流,建议“一带一路”相关交叉融合课程 | ||
社会学类及相关历史类 | ||
法律实务类 | ||
自我管理与通用能力类 | 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类 | |
社交礼仪与沟通能力类 | ||
安全教育与危机管理类 | ||
心理学类、健康类 | ||
文献检索、应用文写作等 | ||
科学素养与创新实践类 | 天文、地理、资源、生态、航空航天、海洋、建筑等。 | |
前沿科技和交叉学科,如材料、大数据等。 | ||
数字化制造、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等动手实践创新类课程 |
二、课程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及条件
1.我校特聘教授
2.校外任课教师
条件:原则为著名大学或研究(院)所副教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并具有1年及以上教学经验或硕士学位并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获得过教学类奖项或经评审有较高教学水平者,可放宽职称和教学年限要求。
校外申请人的课程如获准开设,学校将会为开课累计达到2个学期、课评优秀且愿长期来我校授课的教师颁发“上海科技大学通识教育外聘教师”聘书。
3.教学团队(2人及以上)
鼓励申请人依托自身资源,组织团队进行课程组织和讲授。团队教学的需设立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设计、团队协调、助教管理、对接教学管理并承担该课程部分教学工作量等。教学团队成员需符合上述1或2条件。
4.课程平台类公司
根据征集课程范围,鼓励有课程版权资源的公司进行具体课程申请。获准开设的课程纳入我校正常排选课,接受混合型课程申请,其中见面课原则上不少于课时总数的三分之一,在线课时需组织课程助教来我校实地上课。助教条件需符合我校助教管理办法,原则为该课程主讲教师研究生或同专业讲师。公司需负责课程管理(含协调主讲教师)和助教培训工作。
(二)课时、排课等教务管理说明
1.学分学时:建议设置2学分课程(课堂讲授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践环节/课程每48学时计1学分。1学时45分钟)
2.学期和上课作息时间:每学年设置三学期,第一学期为秋学期,时间为18周;第二学期为春学期,时间为18周;第三学期为暑期小学期,时间为4周。其中,春、秋学期16周用于安排教学,余下2周用于安排考试等。校历请见学校官网主页右上角链接http://www.shanghaitech.edu.cn/calendar.asp。上课作息时间请见教学事务处网站教务信息http://asa.shanghaitech.edu.cn/teaching_detail.asp?id=263。
3.课程规模:建议控制在31-50人/教学班,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弹性控制。一般每学期每位教师独立开设的选修课不超过2门。
4.排课:为避免学生课程冲突,原则上为全学期上课,规律排课。例如春秋长学期排2学分课堂讲授课程,建议每周2课时,16教学周排课;暑学期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排课。我校选修课一般安排在周一、二、四下午和晚上。
5.考核与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试行)》(上科大教〔2014〕10号) http://asa.shanghaitech.edu.cn/teaching_detail.asp?id=38。可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不以一张考卷定成绩,鼓励探索引导学生自主思辨,无统一标准答案的考核。成绩需提供百分制和等级制(换算关系详见文件办法,成绩发布用等级制成绩),原则上大于等于85分(A-)不超过30%,或采用“通过P/不通过NP”两级制。
(三)课程费用
上科大提供有竞争力的课程费用,用于支持教师课时费、交通补贴等。被批准开课,并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无教学事故,按《上海科技大学外聘教师课时费方案(2016修订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聘课程(兼职)教师教学交通服务的通知》(上科大教〔2016〕2号)计发补贴。申报人为公司的,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申办人为校外人员的,获准开课并选课达到开课条件,将按实际教学任务按学期或学年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鼓励任课教师利用自身条件融合多方资源,将课外实践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紧密结合,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可同时提交与课程配套的课外实践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申请时间:接收课程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本次征集入选课程一般从2018春学期起选课。
(二)申请材料:
请按下表提交相应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即可,发送邮件至education@shanghaitech.edu.cn):
校内人员(特聘教授) | 校外人员(含公司) |
1.《上海科技大学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 1.《上海科技大学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
2.《上海科技大学课程教学大纲》 | 2.《上海科技大学课程教学大纲》 |
3.上海科技大学课程(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已交过的可免,4同) | |
4.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公司执照等)(扫描件) |
(三)面谈或评审会
根据课程申请情况,将适时邀约面谈;对于申请人为公司的,请准备相关介绍PPT,适时参加评审会。
四、其他事项
(一)助教
根据授课需要,可依照《上海科技大学助教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助教岗位(原则上每30人可设1名助教,设置助教岗位的目的是辅助授课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保障教学质量,授课教师不得安排助教承担本应由授课教师承担的工作。)授课教师负责课程助教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对助教辅助教学效果及时进行评估。
(二)选课
我校初创阶段,所有入选课程将纳入我校通识课程资源库,具体开设情况根据每学期选课人数确定,选满规定人数方可开班。
(三)教学条件
对于课程开设有特殊场地需求及其他特别条件的,申请者需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在课程申请中注明所需条件,确保具备开课条件。
敬请特聘教授、有关单位和广大教师大力支持,助力我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1-20685135、20685521,邮件:education@shanghaitech.edu.cn
附件:
上海科技大学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docx
上海科技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版).docx
上海科技大学课程(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校外教师需填写).docx
上海科技大学通识教学中心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