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转专业申请条例

文章来源:人文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11-13浏览次数:82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 适用于申请转入人文科学研究院的上海科技大学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一、申材料

请转入外国言与外国专业的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1. 《人文科学研究院转专业请书》(详见附件一)

2. 《人文科学研究院转专业知情告知》(详见附件二)

3. 个人成绩单egate 本科生子成绩单自助下并提交子版或打印版)

二、申条件与程序

1. 基本条件:申人原达到 GPA 3.0 及以上。若申请人学业成绩略低于此标准,但在相关学科领域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人文素养或语言能力,可由学院酌情考虑。

2. 审环节:学院将依据提交的申材料格与材料初,主要考察申人学、学业规划、学兴趣及其与本专业培养目的契合度。

3. 试环节:通材料初的学生,将由学院组织。面内容包括:

1)学兴趣与研究方向;

2)对外国言与外国史学科的理解;

3) 外语综合能力与人文素养。

4. 取:人文科学研究院教学委会根据当年申情况和专业能力确定。转专业的最终审果以教学委会决议为准。原则上,每学年入名不超过20人。

三、其他

1. 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完整,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2. 申请人在面试阶段,需要提供家长知情转专业及是否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本条例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由人文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一:人文科学研究院转专业申请书.docx

附件二:人文科学研究院转专业知情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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